6月25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精神、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解读展开学习研讨。专题学习会由学院院长管力明主持,副院长郑皓领学,副院长徐毅鹏,党委副书记彭萌萌,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林达作交流发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学什么”、“为什么要学”、“如何学”、“达到怎样的成效”四个方面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精神。会议强调,《序言》精神是全面建设中国和现代化进程中对全国干部工作的总要求和具体指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落实《序言》精神,要学好用好教材,把教材的知识理论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要把干部培训工作在学院层面全覆盖,让干部们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形成一股昂扬向上的工作合力;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掌握运用好党的创新理论这一强大思想武器,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这个中心任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浙江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以及五千多年文明史的重要实证地。浙江省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实施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高校作为知识传承、文化应用的重要阵地和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力量和历史责任。学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加强课堂教学,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体系;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优秀文化品牌;三是坚持做好艺术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承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四是充分发扬学科优势,利用信息技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还学习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总体架构,并对《条例》的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等相关重点条款作详细解读。会议指出,《条例》彰显了浙江在创新发展领域的独特辨识度和前瞻性思维,对于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内在潜力和创新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通过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条例》也为浙江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政府统筹,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执行。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美国肯恩大学校长雷波列特的重要复信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