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电子工程学院理论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专题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郑皓莅临指导。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俞优姝主持,党总支副书记李亭领学,副院长陈颖做交流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参会。
李亭在领学中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并进行逐条领学。她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在廉洁纪律方面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反行为的规定。她强调要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时刻自警自省、自律自励。
陈颖作交流发言,她指出《条例》修订是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每个党员都要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廉洁正直。
俞优姝作交流发言,她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让“党纪严于国法”成为一个常识、一种共识,自觉接受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的双重约束,强化自我约束,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郑皓作交流发言并总结,她强调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本次《条例》的修订也正是表明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严的基调,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她强调,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提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身心投入学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