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数学、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工作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方法与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交活动组织、调查研究、数据分析、逻辑推理、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管理软件应用操作能力和文献检索等技能。
学制与学习年限
标准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3-6年。
最低毕业学分
课内教学 | 课外教育 |
160学分 | 10学分 |
合计=170学分 |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