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生为本”办学理念,按照管理学院大类招生和培养方案,特制定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未来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确保专业以及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具体情况(生源来源、学业背景等),按类别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4.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分流工作中引导学生综合考虑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情况,理性选择专业。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并对专业申报与分流工作进行指导。
小组成员: 陈月艳、潘慧灵、田茂利、牟辉、沈保华、陈其卉、王毅达、江娟、王冬亚、曹亚威、应瑾丽、许丝丝、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组员:陈月艳、潘慧灵、沈保华、王毅达
三、分流对象、专业范围和专业接收计划
1.分流对象
专业分流对象为我院2022级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二年级所有全日制学生,其中工商管理类110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60人,共计170人(不含转专业生和降级、休学学生)。
2.专业范围和专业接收计划
根据各专业办学资源条件,综合考虑学生意愿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计划数如下:
专业 | 拟接收学生人数上限(人) |
工商管理 | 40 |
市场营销 | 40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0 |
电子商务 | 30 |
四、分流方法
(一)分流方式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学生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流。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某专业人数限制时,这些学生直接确定为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如果第一志愿专业填报人数超过该专业上限时,再根据学生所填第二志愿进行调配。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人数限制时,则按照学生两个学期的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两轮次过后仍未确定专业的学生,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二)分流程序
管理学院2022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11日前
成立院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公布。
2.动员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11-13日
各专业负责人通过专业介绍、分流方案解读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各专业的特色以及分流方法,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专业。
3.报名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14日-10月21日
学生在分流系统进行报名,可以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老师在期间进行预审和引导。
4.审核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22-23日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依据上述分流方式进行分流;初步拟定分流名单。
5.分流结果公布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公示结束后,分流结果不再调整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它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中进行专业分流机会。
2.本规定若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