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负责拟定并发布《竞赛学分认定及课程替代通知》。
2.教务处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中课程替代库的更新以及二级学院审核人员管理维护工作。
3.教务处负责审核课程替代申请。
4.教务处负责对课程替代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负责课程替代的系统操作。
二级学院及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要及时将《竞赛学分认定及课程替代通知》通知到辅导员,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
2.二级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完成竞赛学分认定和课程替代申请工作。
3.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及可申请的学分。
4.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中学分认定模块的维护工作。
5.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初审竞赛学分的课程替代申请。
6.二级学院负责将课程替代结果通知学生。
说明:
1.学院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获得的学分可以申请替代任选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替代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2学分。
2.创新创业平台(校内网平台地址:http://10.130.4.136:8044/ ;校外网地址:http://124.160.107.92:8044/ )。
3.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发布毕业班学生竞赛学分认定及课程替代通知;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发布全院学生竞赛学分认定及课程替代通知。
4.竞赛学分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请具体查看“办事指南-实践教学-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
竞赛学分替代课程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