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下达,请大家在2023年4月18日前落实好教学任务,完整的填报课表安排必需的信息。现将有关填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教学任务安排表中"任课教师"项,请务必落实到具体的教师姓名。要求各二级学院继续严格执行主讲教师准入制,主讲教师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请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实。为避免教学任务遗漏,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请先具体落实到一位教师名下,以便在系统中下任务(后续需做换教师的操作)。
2.对排课时间段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半学期授课(前半学期为01-08周,后半学期为09-16周)或集中周数排课(如:03-15周、05-15周等),请务必在任务反馈“备注”中标注准确,并对该课程起止周进行相应修改,同时需确保修改后的总学时准确无误;无修改起止周的默认为01-16周上课。
注:周学时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安排,不得随意进行修改,如有特殊要求需提交申请同意后再做修改。
3.单双周课程:分院在安排任务时尤其注意单双周课程,确保无论安排在单周或者双周时,实际上课周数一致。起止周数据一旦排定后,后续无法更改,请大家务必录入准确并确保实际授课学时达到计划要求学时。
4.实践和实验类课程请在任务安排表中明确标出:
①如自己安排时间,必须明确上课的起止周和地点(非实验室、机房)并报教务部;
②若授课地点为本分院专属实验室或机房的,教务部将结合该分院任课教师的需求统筹安排;若专属实验室或机房安排不下的,在排课初稿公布后,任课教师向实验室、机房管理部门申请空余实验室,填写使用单,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总信息后报教务部做进系统;
③若授课地点为公共实验室或公共机房的,在排课初稿公布后,先向实验室、机房管理部门申请,填写使用单,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总信息后报教务部做进系统;
④需要安排实验室的课程,请在系统内调整教室类型,并在任务表备注中填写好实验室的房号或类型。
注:无修改,无备注的课程,默认按照理论课的方式统一安排。
5.需要开设已有公选课的教师请填写附件5《非新增公选课开课申请表》(本学期新开课的公选课也需填写该申请表),纸质版本人签字后交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部,有特殊授课时间地点需求的请一并提出。
6.各分院无法落实的任务,请各分院通过引进专任教师、聘用兼职教师或院内教师协调等方式协调解决。
7.落实任务和提交特殊要求的时候请注意以下:
①周三下午不排课,由学院或分院统一组织安排教研等活动;
②排课节次:仅能安排第1-2节、第3-4节、第3-5节、第6-7节、第6-8节,第8-9节、第10-11节、第10-12节;
③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理论课,每周的两次课之间间隔至少1天;
④除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讲座、课外实践、资格证书等以外,已下达的教学任务均需排课,因特殊原因不排课的需提交申请至教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落实任务的时候设置为“不排课”。
8.不同开课学院、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代码课程不能合班上课,若因特殊情况需合班教学的,需填写附件4中的附页2“特殊情况合班教学表”。
9.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天承担的校内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6学时,周学时最多学时不超20学时/人。行政管理人员兼课,不得超过每年96计划学时。
10.考虑到转专业、重修学生的选课要求,安排某些理论课和实验课时请参考历年开课情况,按教学班人数的1.1-1.3倍系数进行落实(数学、英语、思政课程等基础课程建议安排开班人数不超过100人)。每个教学班选课人数不超过120人,对于历年选课人数超120人的课程,建议增开教学班。
11.毕业班的专业选修课可以相应减少计划开班量,若后续有需求,则应补开教学班。
12.由于本学期排课时间紧张,请各位及时准确的填报信息;教学任务安排确定后,系统将关闭任务安排功能,无特殊情况不予改动。
13.针对课程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注明。例如:①某课程需隔天上课;②某理论课与其对应的实验课需连排;③使用特定教室等等。若无注明的,则默认安排。
14.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准确的上报信息。在系统中安排完教学任务后,导出教学任务表(系统导出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中学年学期和开课学院以后,选择已落实任务导出),与教学计划核对,确保以下无误:
①总安排学时和计划要求学时相符;
②课程代码与教学计划相符;
③教室类别选择准确;
④合班信息、任课教师姓名以及工号、面向对象等信息准确。
核对无误后,由开课学院签字盖章后报教务部,并报送与打印稿一致的电子版。
15.若教师有特殊排课需求的情况,请于4月18日前将信息报给各分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在附件4中的附页3“教师排课特殊要求汇总”表中报至教务部。教学任务排课优先级为教学班时间地点不冲突,有可能会出现部分老师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请务必告知专任教师。
16.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稿)》要求,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48课时。
17.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安排操作流程(见附件2),若遇到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本通知中的附件发至钉钉工作群,请2023年4月18日16:00前将附件4(含封面、教务系统导出的本院任务安排情况表、附页1-4),以及附件5《非新增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纸质版审核签字后交至教务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部张老师邮箱:20221073@hziee.edu.cn。
附件1.2023-2024-1学期开课计划
附件2.教学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流程
附件3.教师资格证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3-2024-1学期开课计划表封面及附页1-4
附件5.非新增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