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师和学生: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教师和学生认真阅读补考安排通知及相关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2、补考对象:
(1)2022-2023-2期末考试有补考资格的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申请2022-2023-2期末考试缓考者;
3、补考安排:补考形式分为集中补考和单独联系任课教师补考。集中补考,需相关教师和学生在9月11日前登录“青山湖校区教务系统”查询监考和考试信息,补考学年选择“2023-2024”,学期选择“1”;单独联系任课教师补考,需由考生直接联系任课教师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补考,具体课程信息详见附件:2023-2024-1期初单独联系任课教师补考课程清单。
4、试卷送印: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2023年9月8日前将补考试卷交文印中心印刷。印卷时必须将填好的《试卷文印申请表》和《补考试卷汇总表》一并交文印中心。
5、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9月6日8:00-9月18日24:00。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及时在考前查询补考安排,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一卡通为无效证件)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严禁携带手机等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2、如教师与考生对补考安排有疑问,请与相应二级学院教学办联系。如个别学生有课程不及格,但未能在系统里查询到补考信息的,也请务必及时反映至相应二级学院教学办。
3、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提醒并通知相关监考教师查询自己的具体监考安排,准时到考场监考,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时提醒各位监考教师维持好入场秩序,避免人员聚集。监考教师在安排考座时,根据教室情况尽可能增大考生间距。
附件1:2023-2024-1期初单独联系任课教师补考课程清单.xls
教务处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