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附件1)、《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附件2)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根据《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信息教〔2018〕31号)有关规定,本学期仅受理毕业班学生的学科竞赛学分申报工作,即所有2024届毕业班学生(2020级普本学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延长学年学生)。
二、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创新创业平台中提出申请(校内网平台地址: ;校外网地址: ),用户名为钉钉手机号,密码为学号。学生自主在“学分管理”模块中申报奖项及学分,待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奖项信息后在“学分替代管理”模块中填写所需替代的课程信息。详细操作流程见《创新创业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
2.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及可申请学分;
3.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申请替代的课程信息及学分等;
4.教务处负责审核无误后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和《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有关规定。
三、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申请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30日16:00前在“学分管理”模块中完成自主申报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及学分。如有疑义,可联系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叶老师,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0571-58619889(hziee竞赛成绩奖励/学分认定咨询钉钉群:31874063)
2.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于10月10日16:00前审核认定申请人申报的奖项及学分;
3.申请人根据审核认定的学分于10月12日16:00前在“学分替代管理”模块中填写完成所需替代的课程信息;
4.各二级学院于10月14日前完成申请人的学分替代审核;
5.教务处于10月16日前完成最终审核并公示,如有疑义,可联系教务处吴老师,联系电话:58619199。
附件1:《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pdf
附件3:《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信息教〔2018〕31号).pdf
附件2:《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pdf
附件4:创新创业平台操作手册(竞赛学分认定和课程替代-学生版).pdf
教务处
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