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学科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根据《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信息教〔2018〕31号)有关规定,本学期仅受理毕业班学生的学科竞赛学分申报工作,即所有2023届毕业班学生(2019级普本学生、2021级专升本学生、延长学年学生)。
二、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学分分配证明表》(附件1)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课程替代信息后于9月16日下班前提交至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陈老师处审核(格致楼439)。
2.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
3.教务部负责审核替代课程信息及学分等,审核无误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附件3),2022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可参照《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附件4)有关规定。
附件: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学分分配证明表.doc
3.《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pdf
3-1.关于《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的补充说明(信息教〔2018〕31号).pdf
4.《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pdf
教务部
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