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2023届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即在校期间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而不能取得学位,但准予毕业者)需申请学位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填写好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材料交至教务部(格致楼226)。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联系人如下:
二级学院 | 教学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点 |
机械工程学院 | 丁锐 | 58613662 | 盛德楼a210 |
电子工程学院 | 余沛 | 58613675 | 盛德楼a310 |
计算机学院 | 赵盼盼 | 58613679 | 盛德楼a410 |
管理学院-财会系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系 | 沈瑶瑶 陈昕 江晓菲 |
58619157
| 盛德楼a511 |
经济学院 | 胡佳琦 | 58613655 | 盛德楼a610 |
特别注意:涉及学生在校期间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以学生受处分发文时间为准:
1、2020年11月17日前受处分,详细规定请参阅信息教【2013】37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二、第三条;
2、2020年11月17日及之后受处分,详细规定请参阅信息教【2020】96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二、第三条。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教务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