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2024届毕业生工作安排表》,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和学位审核
1、毕业审核
毕业:二级学院须严格按毕业生所在年级培养计划及毕业班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毕业审核,按执行计划上的必修课、实践课、专业选修课、课外必修课、课外选修课等课程性质的学分要求,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审核(要求审核通过结果为“t”)。
结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但尚有课程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处理。结业学生结业后给予一次返校重学机会,若在结业后四年内申请返校重新学习,自返校重学日起三年内仍未达到毕业条件者,或逾期不申请返校重新学习者,则永久结业。
延长学习年限: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可于毕业学期内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学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肄业(退学):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仍不符合毕业或结业要求的学生,予以退学。
2、学位审核
二级学院须严格按《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进行学位审核。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学生,且无下列情况之一者,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一)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二)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三)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特殊情况申请学士学位: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需根据后续《毕业生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要求填写《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根据学位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申请相关材料。
3、审核结果告知学生
二级学院必须将每位预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做好毕业班解释工作,学生本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确认,签字文档由二级学院留存备查。将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到学生和家长,并告知其根据学生个人学业情况将面临结业、延长学习年限(经申请)、肄业(退学)的结果,同时告知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申请。
二、上报审核名单
2024年5月10日前: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附表1:《2024届预毕业生特殊情况申请学位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附表2:《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预)》(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至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前:二级学院上报附表2:《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第一批)》(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至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前:二级学院上报附表2:《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第二批)》(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至教务处。
2024年7月17日前:二级学院上报附表2:《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第三批)》(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附表3:《2024届毕业班学生申请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至教务处(结业学生无需另外提交结业申请表,但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证书制作和发放。
教务处复核二级学院上报名单,无误后打印证书下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要求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上贴好照片,完成证书盖章工作,待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之后,教务处下发会议审定通过名单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证书。要求二级学院精心组织,确保证书发放、签领有序无误。证书发放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错发、漏发或遗失。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原件,只能补发证明书。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分批次的领取时间和流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第一批于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6月27日当天发放,其余批次按期发放。二级学院须将学生签名的证书领取签名单原件(须主管领导签字和二级学院盖章)留存各二级学院备查,复印件交教务处一份。
四、学籍档案归档
教务处在教务系统辅助信息中按要求导入所有毕业生的学历照片和每批次毕结业生的辅助信息,按批次注销毕结业生的学籍信息后通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要求打印每批次毕结业生学籍档案(学籍卡、学业成绩表和成绩单)并签字盖章,按时完成存档工作,一份放学生档案袋(7月19日前完成,具体存档时间根据学生处毕业生档案管理要求调整),一份存学院档案馆(存档时间根据档案馆通知调整)。
特此通知。
附表3:2024届毕业班学生申请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名单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