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4届毕业生工作安排表》,2024届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即学生在校期间,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而不能被授予学位,但确有突出表现的,若达到毕业条件,且留校察看处分已解除)需申请学位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填写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各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联系人如下:
二级学院 | 教学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点 |
机械工程学院 | 杨秀树 | 58613662 | 盛德楼a202 |
电子工程学院 | 石宇珩 | 58613675 | 盛德楼a312 |
计算机学院 | 赵盼盼 | 58613679 | 盛德楼a404 |
管理学院 | 江晓菲 | 58619157 | 盛德楼a511 |
经济学院 | 许奕楠 | 58613655 | 盛德楼a610 |
特别注意:涉及学生在校期间因考试(考查)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以学生受处分发文时间为准:
1、2023年9月1日前受处分,详细规定请参阅信息教【2020】96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二、第三条;
2、2023年9月1日及之后受处分,详细规定请参阅信工教【2023】2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2023年修订)》第二、第三条。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