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节假日补课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5日(第5周星期五)课程。
2、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第9周星期四)课程;5月11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3日(第9周星期五)课程。
3、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不补课。
特此公告,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以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