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审批课程替代申请。
2.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系统课程替代,如系统无法替代,告知二级学院教秘需人工审核。
二级学院职责:
1.学生根据当前课程学分获得情况及培养计划,提交课程替代申请。
2.被替代课程的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核课程学分、课程性质及课程内容是否可替代。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秘审核课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计划。
说明:
1.课程替代的基本原则:①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的课程类别、课程内容、教学大纲要求相同或相近;②替代课程学分不得低于被替代课程学分。
2.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学生课程替代申请。
课程替代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