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休学申请。
2.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并开具《休学证明》。
3.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oa抄送)。
4.教务处复核学生退课落实情况。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审核前,需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家长已知晓并签字同意其休学;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休学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辅导员给学生开具《离校审批单》(需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通知学生到教务处领取《休学证明》(学生复学时需出具,须妥善保管)。
3.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理学生退课事宜。
4.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回学生的学生证(若无法提供学生证,须提交书面说明)。
说明:
1.休学申请的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2周内。
2.创业原因休学材料由创新创业学院签署意见,因病-身体原因休学材料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因病-心理原因休学材料由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中心签署意见;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
3.教务处oa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休学审批通过通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4.学生钉钉线上填写《休学申请表》,按要求上传附件:①家长意见书;②相关证明材料(因创业原因、因病-身体原因、因病-心理原因等)。
5.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休学(老生因非入伍原因)申请。
休学(老生因非入伍)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