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复学申请。
2.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3.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oa抄送)。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学生复学申请,可建议学生复学后编入的行政班,并提醒学生到新辅导员处报到;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复学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发放学生休学时交回的学生证(如休学时学生未交回学生证,需提醒学生根据“学生证补办申请”流程办理新学生证),并根据学生学费缴纳情况完成当学期学生证注册工作。
3.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指导学生完成选课。
说明:
1.复学申请的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2周内。
2.因病-身体原因复学材料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因病-心理原因复学材料由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中心签署意见;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
3.教务处oa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复学审批通过通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4.学生钉钉线上填写《复学申请表》,按要求上传附件:①家长意见书;②《休学证明》;③相关证明材料(因病-身体原因、因病-心理原因等)。
5.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复学(老生因非退伍原因)申请。
复学(老生因非退伍)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