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保留学籍申请。
2.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并开具《保留学籍证明》。
3.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oa抄送)。
4.教务处处理学生退课事宜。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审核前,需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家长已知晓并签字同意其保留学籍;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保留学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辅导员给学生开具《离校审批单》(需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学生到教务处领取《保留学籍证明》(学生恢复学籍时需出具,须妥善保管)和办理退课手续。
3.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回学生的学生证(若无法提供学生证,须提交书面说明)。
说明:
1.保留学籍申请仅限在校生因入伍需要办理,其余原因不予受理(需办理休学申请)。
2.保留学籍申请的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2周内。
3.因入伍原因保留学籍材料由人民武装部签署意见;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
4.教务处oa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保留学籍审批通过通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5.学生钉钉线上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按要求上传附件:①家长意见书;②入伍通知书。
6.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保留学籍(老生因入伍原因)申请。
保留学籍(老生因入伍)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