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主动退学申请并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2.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oa抄送)。
3.教务处完成退学文件的起草和文件的送达。
4.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5.教务处核算学分学费并将核算清单交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6.教务处处理学生退课事宜。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审核前,需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家长已知晓并签字同意其退学;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退学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领取《退学文件》,交至辅导员。
3.二级学院辅导员给学生开具《离校审批单》(需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发放《退学文件》。
4.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回学生的学生证(若无法提供学生证,须提交书面说明)。
说明:
1.教务处oa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主动退学审批通过通知(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2.教务处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钉钉送达《退学文件》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综合管理及医疗卫生、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3.学生钉钉线上填写《主动退学申请表》并上传家长意见书。
4.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主动退学申请。
主动退学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