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恢复入学资格申请。
2.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3.教务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oa抄送)。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其中,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可建议学生恢复入学资格后编入的行政班,并提醒学生到新辅导员处报到;教学秘书需审核学生恢复入学资格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
2.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指导学生完成选课。
说明:
1.恢复入学资格申请的办理时间:每学年开学2周内。
2.因退伍原因恢复入学资格材料由人民武装部签署意见;因病-身体原因恢复入学资格材料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因病-心理原因恢复入学资格材料由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中心签署意见;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招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
3.教务处oa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即可收到恢复入学资格审批通过通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
4.恢复入学资格学生的学生证与恢复当年录取新生的学生证由学校统一办理,无需自行补办。
5.学生钉钉线上填写《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按要求上传附件:①家长意见书;②录取通知书;③《保留入学资格证明》;④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因病-身体原因、因病-心理原因等)。
6.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恢复入学资格(新生)申请。
恢复入学资格(新生)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