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每学期组织各二级学院核对考试数据,并发布考前工作通知。
2.教务处根据核对后的考试数据,安排集中考核(期末)/试卷(补考)考试课程的时间、地点及监考,并发布考试安排通知。
3.教务处负责打印考试(补考)名单交至文印室。
4.教务处做好考试考务工作,包括安排考务人员、协调用餐、安排班车等。
5.考试期间,教务处将每日考试安排提前一天提醒监考老师和巡考;并即时处理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6.教务处在考试结束后,汇总监考情况(含二级学院监考情况),结算监考费用。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负责具体核对考试数据,对课程的考试方式核对、试卷编号需要调整的应报教务处并提出修改申请;通知任课教师即时出卷。
2.二级学院组织安排和落实分散考核(期末)/非试卷(补考)课程的考试安排。
3.二级学院负责将所有考试安排(含教务处发布的通知)通知到教师与学生。
4.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提交考试(期末)名单、试卷、试卷文印单至文印室。
5.二级学院记录分散考核(期末)监考安排,报教务处统一结算监考费用。
说明:
1.期末考试课程考核方式分集中考核、分散考核两类。教务处负责安排集中考核课程的考试安排,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分散考核课程的考试安排。
2.补考课程考核方式分试卷补考、非试卷补考、无补考资格,教务处负责安排试卷补考课程的考试安排,二级学院负责安排非试卷补考的考试安排。
3.试卷提交、印刷、存档工作,请具体查看“考试管理-试卷提交、印刷、存档管理”。
4.监考工作,请具体查看“考试管理-监考工作”。
课程考试(期末考试、补考)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