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分别确定(分散考查、集中考试)送卷时间。
2.教务处负责提供集中考核(期末)/试卷(补考)考试课程的时间、地点给文印室。
3.教务处负责打印(补考)考生名单,交文印室。
二级学院职责:
1.凡需要印制纸质考卷进行考试的课程,该课程命题教师必须使用学院统一指定模板,同时拟出a、b 卷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样卷采用黑白字体打印,字迹清晰。
2.命题教师打印并填写“试卷文印申请单”,同试卷一起交给审核人。
3.审核人试卷审核无误后,在“试卷文印申请单”审核人签字处签字,并交至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
4.各二级学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收齐当批次所有课程考试a、b 样卷(纸质版),对试卷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审核无误后补充填写完整“试卷文印申请单”,打印考场学生名单(期末考试),一同送至文印室,并做好交接、签字确认。
5.二级学院(部)根据分散考查考试时间于考试当天至文印室领取试卷,领卷人必须核对试卷内容及数量,核对无误后签领。
6.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试卷、答卷及考场学生名单清点无误后领走,并于考后三天内录入成绩。
7.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老师考后的3-5天内将装订目录、学生考试成绩单(由正方系统统一打印)、课程考核分析表、试题答案(含评分标准)、样卷、学生试卷等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签收确认并存档。
说明:
1.审核人与命题人不得为同一人。
2.严禁派遣学生送印或领取试卷,印制人员不得接受任何二级学院由学生送交的考试样卷。因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样卷和其他责任事故而延误或影响试卷印制以及考试的,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试卷提交、印刷、存档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