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声誉,保障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重视并自觉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合理利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一、禁止采用连续、系统、集中、批量的方式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的操作。
二、禁止使用“迅雷”或“快车”之类网络下载软件、工具等批量下载电子资源。
三、校内任何个人禁止设置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阅读或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四、禁止将个人的数字校园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严禁利用将下载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五、对于违规行为,图书馆将汇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违规者应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图书馆在门户网站上发布通报批评。
2.违规者应在图书馆、所在学院和部门有关人员的督促下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
3.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冻结数字校园账号两个月,同时处以两月以上半年以下图书借阅权限的限制。
4.情节恶劣,给学校造成声誉上严重影响的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带来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七、本办法由学校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