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和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初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监督二审,结果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通过书面评审成绩折合分最低分为52分,共有293人(最后一名考生同分44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现将通过书面评审的具体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考生也可自行登录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即日起至4月6日16:00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获得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1日12:00—4月12日12:00登录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概不退还。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
4月14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18日。具体报到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学院本科生招生网相关公告或加入招生咨询qq群(797479347)进行咨询。
我们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欢迎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通过名单(按招生计划数5倍同分带入).pdf